曲港高速公路三对服务区(停车区)商业空间装修工程施工比选公告比选编号:RHP-C081801742317-1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曲港高速公路三对服务区(停车区)商业空间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比选。评比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曲港高速公路定州西服务区(南北区)、安国停车区(南北区)、博野服务区(南北区)。 2.2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3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比选为曲港高速公路三对服务区(停车区)商业空间装修工程施工。共分为3个标段。第1标段:曲港高速公路定州西服务区商业空间装修;第2标段:曲港高速公路安国停车区商业空间装修;第3标段:曲港高速公路博野服务区商业空间装修。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5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装修装饰项目业绩,并满足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选,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接受第1名比选申请人报名; 3.4每个比选申请人可对本次比选的3个标段同时提出比选申请,但只可中选1个标段。参加多个标段比选申请的申请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8年 9 月 12 日至2018年 9 月 14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9 月 20 日9:30前(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至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12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官网”和“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12楼 邮 编:050051 电 话:0311-68099325 联系人:何培森 比选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51 电 话:0311-69052062 传 真:0311-69052033 联系人:王岩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行政监督电话:0311-68099348 纪检监督电话:0311-68099305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比选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 (单位盖章) |
注: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申请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其相关申请均无效。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 (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财务要求 | 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17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 近3年(2015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装修装饰项目业绩。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 比选申请人过去1年(2017年9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比选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建筑工程合同被解除。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岗位 | 数量 | 资格标准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近3年(2015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装修装饰项目的项目经理。 |
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