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服务区安保巡逻器材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服务区安保巡逻器材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对该项目进行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 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徐水、涿州、衡水、南江江等19处服务区安保巡逻器材采购。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2个标段。 标段划分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辆) 供货地点 备注 1标段 四轮电动巡逻车 3 甲方指定地点 2标段 两轮电动摩托车 38 甲方指定地点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本次设备采购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 7 日至2016年11月 11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九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前来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1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12楼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官网(http://www.hebtig.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1307室 邮 编:050031 联系人:田莉 电 话:0311-680993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九楼 联 系 人:王丽 电 话:0311-67306737 电 子 邮 箱:[email protected] 行政监督电话:0311-68099302 纪检监督电话:0311-68099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