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二、三标段: 1.参与本标段的投标人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招标内容在其允许经营范围之内。 2.具备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第二标段无此项要求,无需提供); 3.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经营、加工、储存、配送、检测场所,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企业近两年在经营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食品安全事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标段: 1.参与本标段的投标人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招标内容在其允许经营范围之内。 2. 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 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企业近两年在经营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事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凡是满足以上资格及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4个标段同时报名,申请人如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则相应做多份投标文件。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