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德高速公路衡水服务区、定州线外加油站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081900990998-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衡德高速公路衡水服务区、定州线外加油站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衡德高速公路衡水服务区共1对2座加油站;定州线外共1座加油站;采取招标方式确定租赁方。 2.2租赁期限:5年,且不超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转让衡德高速公路收费权益延长收费期限选择故城支线投资人的复函>>中的收费期限。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衡德高速公路衡水服务区、定州线外加油站经营项目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名称 | 租赁期限 | 加油站数量 | 招标内容 | 衡德高速公路衡水服务区、定州线外加油站 | 5年 | 衡德高速公路衡水服务区共1对2座加油站;定州线外共1座加油站 | 加油站设施、设备及场地等租赁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自主确定。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接受1家投标人报名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5 月 5 日至 2019年 5 月 9 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持下列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新版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可只提供清晰的彩色复印件盖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2)《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如为联合体投标,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高速公路加油站租赁或经营管理的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高速公路加油站租赁或经营管理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如为联合体投标,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如为联合体投标,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附件1。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6)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 (7)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5 月 27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官网及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12楼 邮 编:050000 电 话:0311-68099341、68099342 联系人:吕途达 行政监督电话:0311-68099348 纪检监督电话:0311-68099305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51 电 话:0311-69052062 传 真:0311-69052033 联系人:蒋旭洁、刘鹏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联合体协议书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 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3) 本单位对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盖单位章) |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最低要求) 资格要求 | 1.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之一需满足此项要求);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具有不少于5座高速公路加油站经营管理的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之一需满足此项业绩最低要求)。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2017年度营业收入(年末数)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之一需满足此项财务最低要求)。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过去1年(2018年5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加油站经营或租赁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加油站经营或租赁合同被解除。 |
附件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鉴)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鉴) 年 月 日 注:允许实际开具的联合体协议书与本协议书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协议书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