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二、三、四标段: 1.参与本标段的投标人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第一标段无此项要求,无需提供); 3.近2年内(2017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类似供货业绩合同; 4.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经营、加工、储存、配送、检测场所,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企业近两年在经营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食品安全事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五标段: 1.参与本标段的投标人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近2年内(2017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类似供货业绩合同; 4. 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企业近两年在经营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事故; 7.燃料燃烧排放物标准及检测检验数据,必须达到环保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满足以上资格及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1个标段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申请人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凡列入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招商采购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