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内容“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资质,具有注册律师三人(含)以上,具有合同纠纷案专业能力且能够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法律服务能力。” 变更为: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注册律师三人(含)以上,具有合同纠纷案专业能力且能够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法律服务能力。 2.原公告内容“比选文件的获取因为疫情的原因,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1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被委托人手机号码及邮箱)、购买者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的扫描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并致电公告联系人审核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比选文件。” 变更为:比选文件的获取因为疫情的原因,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2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被委托人手机号码及邮箱)、购买者本人身份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的扫描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并致电公告联系人审核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比选文件。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