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HY(2020)-05-23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超市分公司进口商食品采购供货商入围(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超市分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单位。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对该项目进行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为企业管理开支项目,非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活动。 2. 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进口商品(红酒除外)供应商。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资格要求 |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招标内容在其允许生产经营范围之内; 2.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 3. 具有一定规模的货品储备及运输能力,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企业近两年在经营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食品安全事故; 6.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凡被列入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黑名单或差评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到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前来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1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包括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B.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C. 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D.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证明,E.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授权人身份证。 4.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12楼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12楼 邮 编:050000 联系人:王霞峰 电 话:0311-680998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 联 系 人: 鲍金丽 电 话:0311-67306737 电 子 邮 箱:[email protected] 行政监督电话:0311-68099302 纪检监督电话:0311-68099305 附件1: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